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来源:贵州锐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463次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那么,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般医疗纠纷的处理有三种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就是双方讨价还价最后决定,这种没有执行标准

(2)医调委调解解决,基本上也是讨价还价,只不过有个第三方参与

(3)到法院诉讼,诉讼的依据就是《民法典》,赔偿额度由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结合法律规定认定,其中包括残疾补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组成。

患者损害大,医院的过错大,赔的就多。相反,没有过错就不用赔偿。


二、发生医疗纠纷时调解的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1.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 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 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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