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律师事务所告诉您【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关于婚姻
“婚姻”这两个字,每个人听起来的感觉都各不相同,有人憧憬,有人兴奋,有人木然,有人憎恶。2020年9月,民政部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有470万对结束婚姻回归单身。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404.7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5.3 万对。数据庞大,不禁让人思考,我国的婚恋观念和家庭结构关系,出现了变化。什么样的婚姻,可以撤销?在婚姻中,什么样的谎言,涉嫌违法?听听专家如何解答。
生过病后是否没有结婚权?如要求说出患病经历,个人隐私如何保障?
《民法典》中已经废除了《婚姻法》中患恶性疾病不能结婚的条例。理论上,患任何病均可以结婚,只是需要告知另一方,经过他(她)的同意才能结婚。
婚姻建立在信任和忠诚上
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如实向另一半作出告知,让对方在充分了解下做出愿意和你结婚的决定。在选择进入婚姻之前一定要了解好对方的健康和婚姻状况,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选择进入婚姻的殿堂。
婚姻撤销后,如何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基于对无过错方,对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情形不知情和对婚姻的信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对财产以及精神上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在离婚诉讼中,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向无过错方优先考虑。